(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注册工程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注册工程公司的手续包括:企业名称核准、电子签名、办理营业执照、刻章等。

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将建立长效的诚信机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被纳入其中。对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终身责任制将得到实施,同时工程造价保险制度也将逐步推广。为鼓励企业向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转型,我们将努力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在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主管部门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行监管抽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查处并及时公开监督检查结果。那么,对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来说,这一政策又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虽然取消了企业资质,但证书依然是有效的。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淡化企业资质,而更加重视个人资质。注册造价工程师依然会以公司名义执业。实施此政策后,造价工程师的资格将得到更进一步的强化。业主在选择咨询公司时,会更加注重选择那些真正有实力的公司。而衡量一个公司实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该公司拥有的注册造价师或估价师的数量和实力。

改革后,业主在选择咨询公司时会更倾向于选择真正有实力的公司。他们会关注公司是否拥有足够数量且具备实际工作经验、能够签署合同并具有造价工程师资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取消企业资质后,企业将不再与证书紧密关联,而是与项目责任和执业人建立更紧密的联系。证书的执业价值不会受到影响。对于上游的造价和设计领域,将逐渐弱化企业门槛,国内造价行业可能会逐渐发展为以事务所为主的形式,与国际接轨。

关于资质有效期,自2021年6月3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手续。对于需要延续的企业,其有效期将自动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