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司注册流程详解:

1. 前往工商局进行名称核验,通常需三个工作日,如遇重名情况则时间不确定。

2. 在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账户,完成资金注入并前往会计事务所获取验资报告,通常需要五个工作日。

3. 预约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大约需要7至10个工作日。

4. 前往质量技术监督局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大约需要3至5个工作日。

5. 接着前往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需三个工作日。

6. 前往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审批时间最少需要15至20个工作日。

关于扬州商标注册的说明:

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挑选或经销的商品或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国际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指定用于商品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用于服务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申请途径有两种:一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是申请人直接前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如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可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列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若申请人选择自行前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非必需程序)→准备申请书件→提交申请书件于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缴纳商标注册规费→约一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非必需程序)。

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时一年半。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根据查询结果判断后再提交申请。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的,由商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准备: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五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与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如指定颜色,则需提供彩色图样五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如需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法出示的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等也需准备齐全。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需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具体要求包括: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附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

商标注册规费的缴纳标准为:在一类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之内,每件商标注册申请规费为1000元,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项另加收100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关于商标注册申请补正程序,如果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予以补正。收到通知后,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应在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该申请。补正时需注意不得对商标进行任何实质性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按照补正要求修改后,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本人签名,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商标注册申请的部分驳回流程解析

### 一、部分驳回的定义及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商标局在处理商标注册申请时,若发现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申请不符合规定,将予以部分驳回。这一程序并非商标实质审查的必经之路。

### 二、流程详解

#### 1. 初步审定与公告

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后,若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将进行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 2. 驳回申请与书面通知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将予以驳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说明驳回理由。

#### 3. 申请人选择

若申请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注册申请有异议,可在异议期满之日前申请放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相反,若申请人希望保留申请,可准备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申请。

#### 三、通知书与送达方式

#### 《商标注册部分驳回通知书》由商标局统一编号打印后,以挂号信函的方式直接寄送给申请人。若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则寄送给该商标代理机构(除非申请人自取)。如因故未能寄达或被邮局退回,商标局将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15日内申请人需来商标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权利。

### 三、注意事项及后续流程

1. 地址与通知: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填写。后续如有任何补正、驳回或部分驳回等事项,商标局将依据该地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如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需先行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再提交申请。地址变更后,可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办理地址变更申请。

2. 受理与通知:商标局收到申请后,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将在一个月后以挂号邮寄方式寄发《受理通知书》。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则寄发给该代理机构。

3. 复审与异议:如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或提出异议,申请人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4. 商标使用: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及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即便部分驳回或异议,该商标仍为未注册商标。申请人须按未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如有侵权行为,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5. 查询与续展:申请人可至商标注册大厅的查询窗口进行商标查询。对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及续展问题,申请人需在有效期满前按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未及时续展的,需在宽展期内提出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

### 四、扬州地区营业执照办理指南

#### 1.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扬州地区的营业执照办理需按照工商分局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表及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申请表、相关许可证明等。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可咨询当地工商分局或查看官方网站信息。

#### 2. 办理地点及时间

申请人可至当地工商分局或其指定的办理地点提交申请。一般而言,从受理日起三十天内会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将发放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将说明原因。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领取。

### 五、结语

以上是关于商标注册申请的部分驳回程序及扬州地区营业执照办理的详细解析。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