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接入,电信是首选。在南方地区,电信的网络速度是被广泛认可的,不过其价格也是相对较贵的。

移动宽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移动自家的宽带,另一种是铁通宽带。目前公开销售的是铁通宽带。其速度一般,如果你主要是用来聊天、看新闻的话,铁通宽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性价比很高。以前年费是660元,还会赠送600元的话费。

除了电信和移动(铁通),还有联通。其实可以理解为网通,其价格介于电信和铁通之间,质量还算稳定。访问网通服务器的内容,速度还可以,但和电信之间的访问速度并不是特别快,这也是国情所致。

怀化还有一种宽带,名字我暂时想不起来了,价格不贵,但质量听说不太稳定,有时候快如闪电,有时候慢如蜗牛,覆盖面积也不是特别广,暂时不推荐使用。

至于广电的宽带,一般不推荐。

想要在网上查询一家公司是否注册了商标并不难,只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即可。进入中国的商标网,这里提供了四种业务查询方式: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查询、商标状态查询和错误信息反馈。我们主要点击商标综合查询,按照商标号、商标名称、申请人名称等方式来查询某一商标的有关信息。以搜索“百度”为例,在商标名称中输入“百度”,点击查询即可。如果查询到结果,说明该商标已被注册;如果没有查询到结果,那么恭喜你,该商标尚未被注册,你可以考虑进行注册。

注册商标的流程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等。实质审查则是审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会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将继续审查。最终经过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被核准注册。若申请人在商标注册流程中对商标局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何防止商标通用化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商标注册时需要注意避免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而在使用过程中也要避免将注册商标变为通用名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通用名称的判断有一定的时间节点和判断标准。

新浪拍客商标侵权案: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原告在注册“拍客”一词时,该词汇具有一定的显著性,但该词汇并非原告独创,而是网民智慧的结晶。由于网民普遍使用该词汇,导致该词汇的商标显著性明显减弱,可以被认定为已经成为通用词汇。如果他人是在通用范围内使用“拍客”词汇,而非作为商标使用,且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那么就不应认定为侵犯商标权。

银骏眉商标行政案:北京高院综合考虑正山茶叶公司和桐木茶叶公司提供的证据,认为在第53056号裁定作出时,“银骏眉”已作为一种红茶的商品名称被相关公众所识别和对待,成为特定种类红茶的通用名称。基于当时的实际情况,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优盘商标撤销案: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争议商标“优盘”从汉字本身的意义来看,对于指定的计算机存储器等商品的质量、功能、用途等特点具有直接的叙述性,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朗科公司一直将“优盘”作为商品名称使用,这客观上淡化了其作为商标的显著特征。众多同行业经营者及消费者已将“优盘”视为一种新型的计算机移动存储器的通用名称。争议商标已被认定为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

如何防止商标通用化?

1. 选择显著性强的标识:为避免商标因含义与商品特点和用途密切相关而轻易变成通用名称,建议在注册申请时选择显著性较强的商标。

2. 正确使用注册商标:权利人应正确、商标意义上地使用注册商标,并区分商品名称和商标。防止商标被不当使用或逐渐通用化。

3. 积极维权:一旦发现他人不当使用注册商标,权利人应及时启动维权行动,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通过公告等方式维权。

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的重要性:

商标和专利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各有侧重。商标主要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而专利更侧重于独占性和市场抢占。只注册商标而不注重专利申请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不够完善的。一些企业因未重视商标注册或专利申请,导致商标被他人注册或专利受到侵害。制定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至关重要。

其他相关文章推荐:

1. 注册公司名称查询指南

2. 工商注册公司查询流程

3. 注册商标需要公司吗?

4. 如何确保商标注册成功?

5. 注册商标个人与公司有何区别?

6. 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

7. 2016年注册商标的具体流程

8. 注册商标后公司地址变更的处理方式

9. 在北京如何注册商?

在过去的十四年里,我们专注于提供商标转让、商标注册代理服务,全国范围内商标注册转让量遥遥领先。我们的服务覆盖全国各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直辖市以及华北、华南等地区。我们的服务特点包括商标注册便捷、商标转让流程顺畅等。无论您是想买卖商标还是注册商标,只需找八戒,我们就能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关于如何查询公司名是否被注册商标,您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或商标事务所委托查询。进入中国商标网后,选择商标综合查询,按商标号、商标、申请人名称等方式查询某一商标的有关信息。以搜索“百度”为例,如果在查询结果中出现了该商标的信息,说明该商标已被注册。反之,如果没有查询到任何结果,那么恭喜您,该商标尚未注册,您可以考虑进行注册。

商标注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也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商标以获取报酬。商标保护能够阻止不正当竞争,促进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一些企业由于忽视商标注册或专利申请的重要性,导致商标被他人注册或专利受到侵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商标和专利的申请和保护。除了商标注册,企业还应关注专利的申请和保护,因为专利能够为企业提供独占性保护,帮助企业抢占市场。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一些企业因为未注册商标或未及时申请专利而面临诸多问题。例如,一些大众性产品的企业认为注不注商标都一样,但当他们发展壮大后,发现企业名称已被他人注册商标,不得不重新注册商标并打造品牌。还有一些独家代理公司或非生产性公司认为没有必要打造自己的品牌,但当他们发展到连锁经营时,才发现自己的企业名称已被他人注册或使用。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确保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如何防止商标通用化

一、通用名称的规定

1. 商标注册时: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法第11条)

2. 商标注册后: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商标法第49条第2款)

3. 商标注册后: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法第59条第1款)

二、商标通用化的法律判断

1. 时间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

(1)商标注册程序:人民法院审查判断诉争商标是否属于通用名称,一般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的事实状态为准。申请时不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诉争商标已经成为通用名称的,仍应认定其属于本商品的通用名称;

(2)商标撤销程序:北京高院在银骏眉案案件中,突破以商评委裁定时的实际情况,裁定银骏眉商标构成通用名称,其注册违反商标法之规定。

(3)商标侵权诉讼:因不涉及商标是否能够注册或是否撤销的审查,判断的时间节点是侵权行为发生时,商标是否已经成为通用名称;而无需遵守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

2. 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

商标侵权诉讼对通用名称的判断,参考商标行政程序的判断标准,即判断诉争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时,应当审查是否属于法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

(1)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属于商品通用名称的,应当认定为通用名称。

(2)相关公众普遍认为某一名称能够指代一类商品的,应当认定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一般以全国范围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为判断标准。

(3)被专业工具书、辞典列为商品名称的,可以作为认定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的参考。

(4)对于由于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原因形成的相关市场较为固定的商品,在该相关市场内通用的称谓,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

三、司法实践

新浪拍客商标侵权案:法院认为,也许原告在注册“拍客”一词时,该词汇有一定的显著性,但是该词汇并非原告独创,而是网民智慧的结晶,由于网民普遍使用该词汇,导致该词汇商标显著性明显减弱,可以认定“拍客”已经成为通用词汇,他人在通用范围内使用“拍客”词汇,而不是作为商标使用,不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就不应认定为侵犯商标权。

银骏眉商标行政案:北京高院认为“综合正山茶叶公司和桐木茶叶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在第53056号裁定作出时,‘银骏眉’已作为一种红茶的商品名称为相关公众所识别和对待,成为特定种类的红茶商品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基于第53056号裁定作出时的实际情况,应当认定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优盘商标撤销案:商评委认为,从争议商标“优盘”汉字本身的含义来看,其对于指定使用的第9类计算机存储器等商品的质量、功能、用途等特点具有直接的叙述性,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朗科公司自身也一直将“优盘”作为商品名称加以使用,客观上进一步起到了淡化乃至消灭“优盘”文字作为商标的显著特征的作用。众多同行业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已经比较普遍地将“优盘”作为一种新型的计算机移动存储器的商品通用名称加以使用。因此可以认定,争议商标已成为其指定使用商品——计算机存储器的通用名称。

四、如何防止商标通用化?

1. 选择显著性强的标识

若商标的含义与所指商品的特点和用途密切相关,如使用不当,很容易会变成商品的通用名称。而且,显著性不强的商标容易被他人以合理使用为抗辩事由,使用在自己的商品上。在注册申请时应选择显著性较强的商标,从而防止被淡化使用。

2. 正常使用注册商标。

权利人应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且作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例如优盘案件,优盘成为通用名称,是由于朗科公司将优盘作为商品名称不正当使用所致。同时推出商标和新产品时,一定要正确区分商品名称和商标。因为在新产品上市之初,很容易用商标去命名商品,由此造成商标逐渐通用化。权利人尤其要防止商标作为商品名称被列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具书、词典等文件中。这类情况,在药品名称和商标冲突的案例中,尤为突出。

3. 实施积极主动的维权行动

权利人若发现他人将其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其他描述性说明等,应当及时启动维权行动,要求立即停止不当使用行为,甚至刊登报纸杂志公告。权利人的维权必须及时,以免丧失权利的救济途径。进一步放纵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