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军人退役后,若在服役期间在军队营区内犯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此类案件的侦查工作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公安机关将给予配合协助。
(六)军人退役后,若在离队途中或在已批准入伍但尚未办理交接手续时犯罪,则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
(七)对于属于地方人武部门管理的民兵武器仓库以及军队移交、出租或出借给地方单位使用的场所(如营房、营院、仓库、机场、码头等),如发生非侵害军事利益和军人权益的案件,将由公安机关主导侦查,同时军队保卫部门将提供协助。
(八)对于军队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公司、厂矿、宾馆、饭店、影剧院以及军队和地方合资经营的企业发生的案件,公安机关将负责侦查,军队保卫部门将提供支持和配合。
在办理涉及公安机关和军队的刑事案件时,双方应及时交流情况,加强协作配合。对于管辖有争议的案件,应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上级机关请求协调。
本条所指的“军人”包括现役军人、军队在编职工以及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有侦查权。相关手续需遵循主管部门审批、行政部门准予、营业执照等规定。
“军事夏令营”是一个为青少年量身打造的活动,融合军事化管理和现代体验式教育理念。通过军事拓展训练,使营员深刻领悟人生意义,树立理想。活动强调体能和技能训练,培养营员坚强、刚毅的军人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引导营员勇敢面对困难,战胜挑战。
此夏令营结合军队环境、军事氛围、国防教育及武器装备,为青少年带来富有挑战性的体验式军事拓展课程。旨在通过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体验中学习,学习中吸收,吸收中提升。采用军事化封闭式管理,帮助青少年培养自信、自律、自强的意志,形成能吃苦、遵守纪律、服从命令的良好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