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经济和法律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设立分公司所需的手续和资料,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还需提供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交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如果营业场所是自有房产,需要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如果是租赁房屋,需要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如果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需要根据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接着,需要提交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以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果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分公司的主要特征包括: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没有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和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和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设立分公司需提交相关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

子公司是相对于集团总公司而言的,如果您的公司不属于集团性质,那么可能您更关注的是如何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问题。关于在一个县可以开设多少个分公司,其实并没有具体限定,取决于您的经营管理需要。但是需要注意,在扩大分公司数量的必须确保管理水平能够跟上,否则可能会造成管理漏洞,从而影响公司效益和发展。

关于分公司的纳税问题,如果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那么需要单独核算并缴纳相应的税款,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而如果是非法人企业的分公司,通常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税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缴纳。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通常是年底汇总缴纳,也就是汇总到总公司进行统一缴纳。

在具体实践中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大多数分公司而言,由于其通常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所以企业所得税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