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公司注册全解析:必备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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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05: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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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注册一家保险代理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股东或发起人的信誉必须良好,并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记录。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最低限额,一般为5000万,且必须是实缴资本,除非符合的规定。公司章程也需要符合相关法规。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并且公司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保险代理公司还需要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在注册这样的公司之前,最好咨询专业人士。
值得注意的是,起名字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名称中应包含“保险代理”或“保险销售”字样,并且不能与已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除此之外,中国还有其他的规定需要遵守。注册这样的公司有很多要求,只有得到许可才能经营相关业务。
对于想要从事车险销售的朋友来说,加入已有的保险代理公司是一个更为简单和实用的选择。这种方式不需要自己成立公司,只需缴纳一定的押金就可以开设小店销售车险,并且可以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无需与各个保险公司单独联系,佣金结算也相对便捷。
具体来说,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股东或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注册资本达到公司法及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以及符合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软硬件设施。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规定的其他条件也需要满足。
关于注册资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如果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那么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而且,这个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货币资本。
关于设立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内控制度健全、注册资本达到规定要求、现有机构运转正常等。每申请增设一家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如果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达到一定额度,可以不再增加注册资本。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法规是在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对于是否下设分公司还需要追加注册资金的问题,答案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全国性的其他资料虽然一样,但注册资本的要求有所变化。
公告第24号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经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正式公布实施。由部长郑斯林签发。
该办法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格认定进行了详细规定。所称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包括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等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这些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取得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方可从事相关业务。劳动保障部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若需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申请人需按照办法附件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劳动保障部提出书面申请。其中,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申请条件各自详细列出,包括注册资本、净资产、法人治理结构、从业人员资格、设施要求、内部稽核监控制度等方面。
劳动保障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申请材料存在可更正错误的,应允许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劳动保障部应受理申请。
受理后,劳动保障部将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劳动保障部将指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根据评审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劳动保障部会商相关监管机构后,认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
《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规定》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部联合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将在全国性报刊上公告具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公司名单。
第十四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届满前三个月,机构需向劳动保障部提出延续申请。
第十五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劳动保障部将注销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
1. 资格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 机构依法解散、撤销、破产或被接管的;
3. 资格被依法撤销的;
4. 国家规定的其他应注销资格的情形。
注销手续完成后,劳动保障部将联合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在全国性报刊上进行公告。
第十六条:若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劳动保障部将不予受理或认定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并警告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十七条:如申请人采用贿赂、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劳动保障部将取消其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部将建立健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机构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生效。同时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材料内容与格式》。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材料内容与格式》详细说明如下:
一、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的整理:
1. 资格申请表:按照劳动保障部统一编制的表格填写。
2. 资源配置说明:包括专用场所安全、相关设备和系统说明、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流程等。
3. 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基本制度、法人受托机构补充材料、账户管理人补充材料等。
4. 申请人自律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完整,遵守法律法规进行业务操作。
5.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业务许可证、审计报告等。
6. 业务可行性报告。
二、纸张、封面及份数的规定:
1. 使用A4规格纸张,并用特定规格的硬皮夹子装订。
2. 封面标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材料”、申请公司名称、申请日期等。
3. 侧面标注申请材料类型(如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或投资管理人)。同时标明页码。除固定格式外,其余材料标题字体为仿宋,正文内容字体为小仿宋,1.5倍行距。主要材料应当双面印刷,页码置于每页下端居中,字符大小为五号。按内容分章节安排页码顺序,例如:1-4、2-26、3-58或者1-4-1、3-1-2、3-4-21┉┉,章节之间应当有分隔页。
(四)份数
申请材料可以邮寄或通过劳动保障部网站申报。首次报送一式十二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起人
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应有相应的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200人。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些特定主体,如机关、社团等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为了避免自我代理等机会主义行为,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也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2. 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额度
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所认缴的股本总额,也是保险代理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各国对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一般都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我国2004年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要求,保险代理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但2009年新颁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则提高了注册资本额度,其第7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资本都应该是实缴货币资本。
3.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公司设立的基础性文件。它由发起人股东制定,规范了公司设立的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权利行使方式等基本问题,对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章程。
4. 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代理业的社会影响很大,保险代理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为了保障保险代理公司的顺利运营,也需要经营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保险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保险法》第121条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第20、21条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以及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报经中国核准:(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持有中国规定的资格证书;(三)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的相关规定;(五)诚实守信,品行良好。
5. 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指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健全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决策机构,对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三个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有助于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依法独立地开展保险业务。
6. 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住所是指公司的决策机构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它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中心场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是确定公司纠纷案件管辖法院、准据法、送达地址的基本依据。保险代理公司要想顺利地开展活动,也必须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条件。
7. 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软硬件设施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但中国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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