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每天都含有一大批新企业注册产生,也有一大批企业因种种原因被迫关倒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除与企业进入的行业、市场前景、政策导向、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理念等有关系外,很大程度上与企业成立之初的各种筹划有关,而纳税筹划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筹划之一,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税收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在企业设立之时,很有必要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进行一番积极筹划。

一般情况下,企业组织形式分为三类,即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从法律角度讲,公司企业属法人企业,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除此之外,还可以从其它角度进行,比如,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外资企业中的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等。

企业组织形式分类的第二个层次是在公司企业内部进行划分的。这个层次分为两对公司关系,即总分公司及母子公司。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不同的税收水平,投资者在组建企业时必须考虑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比较选择

我国对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国家对公司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上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然,营业利润不交公司税,只课征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例1:某甲经营一家公司,年盈利20万元,请问以何种方式组建公司可得最大税收利益?

方案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所得税=20×33%=6.6(万元)

个人所得税=(20-6.6)×20%=2.68(万元)税后收益=20-6.6-2.68=10.72(万元)方案2: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20×35%-0.675=6.325(万元)税后收益=20-6.325=13.675(万元)应选择方案2,纳税人甲的这一举动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之前进行筹划,并达到了一定的节税效果。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选择其积极方面的也应该考虑其消极的一面,不能以偏概全。比如,在不考虑其主要因素的情况下,单就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合伙企业要优于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合伙企业只征一次个人所得税,而股份有限公司还要再征一次企业所得税;如果综合考虑企业的税基、税率、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存在,股份有限公司也有有利的一面,因为,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都是只为股份有限公司所适用,例如,国税发(1997)198号文规定,股份制企业,股东个人所获资本公积转增股东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点合伙制企业就不能享受;在测算两种性质企业的税后整体利益时,不能只看名义税率,还要看整体税率,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化”措施一般情况下要优于合伙制企业,“整体化”就意味着重叠课征的消除,税收便会消除一部分;第三,如合伙人中既有本国居民,又有外国居民,就出现了合伙企业的跨国税收现象,由于国藉的不同,税收将出现差异。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企业应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不大的企业,采用合伙企业比较合适。因为,规模较大的企业需要资金多,筹资难度大,管理较为复杂,如采用合伙制形式运转比较困难。

二、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比较选择

所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所谓分公司是一指作为公司的分支构而存在,在国家税收中,它往往与常设机构是同义词。

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三是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

例二:蓝天公司是一家拥有A、B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2002年公司本部实现利润3000万元,其分公司A实现利润500万元,分公司B损30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该集团公司在2关于企业类型与运营的详细解析

所谓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及国内个人资产为主要资本来源所创办的各类企业。其中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等。相对地,外资企业则是指那些经中国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包含外国资本参与的经济实体,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等。

在税收政策上,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存在显著的差异。内资企业的优惠税率相对较低,分为18%和27%两个档次;而外资企业的优惠幅度则较大,税率为15%和24%两档。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为狭窄,主要适用于第三产业、利用“三废”的企业、劳服企业、校办工厂及福利企业等。相反,外资企业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包括生产性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以及涉及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等领域的企业。在减免优惠政策上,内资企业通常只能享受较短时间的优惠,一般为1-3年,而外资企业则可享受较长时间的减免优惠,通常为5年或以上。税种方面,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适用的税种数量也有所不同,其中内资企业适用的税种多达10个以上,而外资企业则主要适用6个税种。这显示出外资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上具有更多的优势。

关于注册资本的解读及注意事项

注册资本,也称为法定资本,是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需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合法登记。在处理注册资本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工商局已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这对于企业家来说是一大减负。税务局仍会按照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收取印花税,例如注册资本为1000万的企业需缴纳5000元的税款。

尽管认缴制允许股东在较长的时间内完成出资,但过长的认缴期限可能会让外界对企业产生疑虑。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认缴期限和实缴情况都是公开的。

即使选择不实缴,企业仍有可能被抽查。注册资本越大,被重点监控和抽查的概率也越高。企业家在设定注册资本时需谨慎考虑。

认缴资金虚高会带来更大的法律风险。认缴制并未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若公司因故需申请破产清算,股东需按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关于注册公司的建议及法律依据

若想创办公司,尤其是希望企业能有所发展,建议根据业务情况和个人承受风险的能力来合理设定注册资本。不要随意填写数字,因为任何选择都需要付出代价。在法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了公司依法设立及颁发营业执照的相关流程和要求。公司营业执照上载明了公司的关键信息,如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法定代表人等。当这些信息发生变更时,公司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更新营业执照。

关于使用家庭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的说明

若想以家庭住宅作为公司经营场所,需注意以下几点:需确保得到邻居的同意以维持良好的邻里关系。按照相关流程向工商局申请并获取相关证明。具体流程包括携带住宅房产证、身份证及照片,填写住宅改经营用房证明书并得到社区盖章等步骤。完成这些步骤后,便可以合法经营公司业务。

对于想要创办或经营企业的朋友来说,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设定注册资本并谨慎选择经营场所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做到这些,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并取得成功。